日子一天天过。
此句乃老枪市井小说中的机锋,貌似平常,却含禅机。故先搬在这里喜欢一下。话说,日子一天天过,忽一日,成冰出现在我家阳台上。久疏往来的老同学意外造访,就好像太阳从西边出来了。
稀奇在我后面呢,成冰说。
是吗?我一把推开他,果然见到了一位稀奇人。 当时秋风正起,落叶乱飞,本来就有些萧萧凄凄的景象,忽然冒出来这么一位仁兄,形象瘦瘦精精,气质古古傲傲,心中便更添几分“枯藤老树”、“西风瘦马”的苍凉意味。终于忍不住把这感觉说出来,此人竟十分欢喜,往腰间一拍:俺是老马,枪却不老!我大惊:老兄有枪?瞬间醒悟,于是三人皆抚掌大笑。问其名姓,这位老枪兄笑道:人都说马瘦毛长,以后你就叫俺毛哥罢。如此,在我家破败而空阔的阳台上,我俩开始称兄道弟,胡吹海侃,颇有些一见如故,相见恨晚的意思。而我那位老同学,却反倒被凉在一旁,冷落成冰,恰如他名字一样。
多年以来,老枪总是抱一把缺了耳朵的古老茶壶,或捧一本纸页泛黄的线装书,躲在他那窄小而安适的卧室兼书房里,享受他的隐居生活。貌似随和而又豪爽的老枪,其实性情孤傲,不喜与人交往,也极少外出。老枪喜爱读书,尤其爱读繁体竖排的老版书。为此,他常在街头巷尾的旧书摊前探头探脑,以淘书为乐。这是我俩的相近处。但我淘到书后往往极少细读,有些书甚至拿回来随手一丢,从此不见踪影。与我之附庸风雅不同,老枪不独坐拥书城,还一头扎进书中,扎得既深且广。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,这是老枪吸引我的魅力所在。
日子一天天过。
已离开家乡多年的我,一直对老枪有着至深的想念。几经周折,某日终于在网上与老枪建立了联系。闲聊中,老枪忿然有感:兄弟面前不说假话,最近上网看了不少“大作”,简直视觉疲劳,不是玄而又玄之诗作,便是言之无物之空文。有些文章根本不知所云,居然被众人轰然叫好,却是何故?
老枪素来对诗隔膜,这是我知道的。之所以如此,依老枪所言,一是因兴趣使然,二是缘自某些他所熟识的诗人多行为不端;既已羞与为伍,自然就“殃及池鱼”,终于对读诗也失却了兴趣。而对许多网上“大作”的空泛与无聊,老枪虽然频频向我投来硕大的问号,其实他自有见解。果然,对某些作者的浮躁文风及其作品的肤浅与矫情,老枪好似长樱在手,挺枪直击,枪枪命中要害。丰富的人生阅历与多年读书写作的潜心修为,令老枪看人论文常有一种枪手般的敏锐与精准。我曾笑说他有两杆枪,一是爷们身体上本有的,二是他手中所握的。这两杆枪使他笔下的文字自有一种雄性的野趣和天然的老辣。嬉笑怒骂中,老枪提到了他发表在边缘论坛上的《从前的故事》,抱怨我竟然不去点击和斧正。
事实上,老枪发表在网上的系列作品,我几乎是第一读者。作为版主,有知交老友在本网捧出佳作,当然应积极关注并响应。斧正虽谈不上,但至少也该谈谈感想,何以不发一言呢?我赶紧解释:老枪兄的作品文风独特,功夫老到,其故事亦有趣且耐读,我之所以保持沉默,一是学识有限,笔力实有不逮;二是编辑当久了,越“变”越“忌”——这有点像我驾车的感觉,初时驾车,横冲直撞,无所畏惧;驾龄既长,反而越驾车越胆小。在多年的编辑生涯中,我经常看见不少同仁津津乐道于对原作大动手术,有随手砍掉或添加大段文字的,有甚至出于某种需要,自以为是地给作品添加一个光明尾巴的……这完全是一种不尊重作者的错误行为。我一直以为,文学作品一旦完成,它就是一个独立的存在。企图向人解说一首诗或阐述一部小说的精义,简直就是一种极度的冒险,有时甚或是对作品及其作者的一种冒犯与亵渎。且不说你是否了解作者本人的创作意图,单就作品文本与内容而言,其语言的多义性,模糊性,其氛围的复杂性与戏剧性等等——本身自有其内在的规律与原则,这已足够评论者喝一壶的了,然则不少论者却习惯了一提笔就大谈特谈思想意义和时代意义;或动不动就拿社会政治与经济历史分析说事,我个人觉得此种评论十分讨厌,也十分可笑。何不把精力拿出来,多多关注一下作品原生的文本语言与写作技巧?这似乎更有价值。
老枪认可我的想法,自谓:“在边缘网上的众多作品中,似我之题材手法堪称绝无仅有。”
我知道老枪所指的,是他的《从前的故事》系列作品。目前我读到的,共有三篇,即《乔邪子》、《邬哑巴》和《余侉子》。
初次看完此系列,觉得从体裁上看,把它们称为小说,似觉少一些要素,如叙述或议论有余,情节与冲突不足等等;当然它亦不同于一般的通俗故事,如人物故事虽取材于民间,其文学形象却大有升华,某些线索挖掘颇深,不少细节刻画细致等等。我更愿意把老枪这个系列作品称之为散文。老枪笔下的,这些来自于故老相传的市井人物,这些已显陈旧的人、事、物、景,通过他独特的个性文字与表达方式,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平原小城朴实而丰富的人文景观。在老枪从容的叙述中,我们随时可以感知作者的存在。他就像无所不在的上帝,自始至终都以一种全知全能的笔调,在叙说,在评判,在叹息……所有这些,都有着鲜明的散文化特质。
某个月白风清的夜晚,我泡了一杯上好的安吉白茶,不受干扰地再次走进了老枪的市井小城。不知不觉间,我感觉自己正在阅读一个魏晋笔记和志人传奇。我知道老枪的文字已经把我抓住了。当然了,此系列,我的的确确嗅到了一种《世说新语》般的味道。叙事话语的独特,人物情节的单纯;传神重于写形,人物重于故事等等,所有这些魏晋南北朝志人小说的特点,在老枪笔下都有从容显现。这里我想说的是,老枪的写作风格不自觉地带有一种传统古代小说的文化印记,从中可以隐约窥见其深厚的古典文学素养和审美追求。老枪听了这些话,似乎不大乐意:你这是抬举呢还是调侃?能不能来点实的?
首先说说笔下的人物吧。据我所知,乔邪子,邬哑巴等人物,在现实生活中是有原型的。关于其人其事,我亦多有所闻。而以真人真事为描写对象,以某一性格为主要特征加以展开,重写人而不重故事,这也恰是传统志人小说的选材特点。一如古典小说那样,老枪在其笔下人物登场之前,是必首先要简述一下其生平履历,或交待其来历。乔邪子是这样,邬哑叭和余侉子亦如此。这些人物几乎无一例外地,都带有一种极度“另类”的标识,或称“邪子”,或称“哑巴”,或名“侉子”,如此鲜明的记号,已非寻常意义上的简单命名,在老枪言约旨丰的生动描述中,无疑它们已成为弱势群体中生存状态更见艰难的一类人的生命符号。至于他们如何面对困窘的生存环境,如何本能地或努力地与命运抗争,如何以纯真质朴的美好人性,完成他们对整个个体生命的意义诠释,这里先不作讨论。我要说的,是老枪在表现这些人物个性的特殊性时,所进行的一种技术操作。即:人物高于故事。
此观点老枪未置可否,他的疑问是:小说中并不缺少故事或情节呀。
人物高于故事并不是不要故事。在老枪的市井文本中,乔邪子在扭秧歌活动中有堪称****的绝佳表演,甚至以后神秘地怀中有喜;邬哑巴面对送上门来的艳福,或惊或逃,折腾了一夜,在****与道义的选择中,却有不俗表现;余侉子纵身火海,重义轻生,舍命救人……这些情节张驰有度,有声有色,但这些故事或情节的设置,我以为反而只是老枪为反衬人物所采用的一种艺术手段。即:在人物面前,故事处于一种从属地位。这种志人小说的传统手法,老枪显得十分得心应手。
老枪市井文本中的人物高于故事,虽有情节,却相对零散。由于处理人物时,老枪以充满古趣的语言,生动地描述了他们在恶境面前的生存智慧,其同处下层而个性迥异的性格特征,使作品具有了一种内在的,原生的活力,无形中推动了小说的进程。显然,这并非故事之功。
说老枪的文风带有古典小说的印记,除了文本叙述的独特与人物情节的传统笔法之外,从整个系列文本的结构上亦可看出端倪。我以为,老枪此系列应合成一个大篇来看,分析其人物也好,细品其情节也罢,若单篇阅读,我以为内容上均显单薄。一旦连起来纵观全篇,其单篇中的人物一下子会鲜活起来,甚至生动许多。以前觉得零散的情节,亦觉大有意趣了。我想这是结构的关系。谁都知道情节是小说的三要素之一。在老枪的系列中,若纵而观之,各情节不再生硬、零散,而仿佛经过了慎重筛选,它们虽相对独立,却彼此联系。这种结构,可称之为传统小说的线型结构,即所谓章回体结构,由若干情节合成一条主线。这种线型结构在传统小说中可谓俯拾皆是,如《儒林外史》等古典名著,其结构特点均事因人起,人随事灭。试看看老枪系列之《乔邪子》,当乔邪子难产而死,“几天后,人们又纷纷传说,乔之婴儿实际上是被小城挑卖水的邬哑吧抱给他一个乡下的亲戚了。但邬哑吧面对众人的询问均笑而不答——当然,他也答不了。”结尾处很自然地引出了下一篇《邬哑巴》的主人翁。而在本篇结束后,《余侉子》的主角悄然上场,“其人姓余……起初,不知他夜宿何处,后来,人们发现,他已于邬哑吧陋室旁起一茅舍,与邬比邻而居了。”邬哑巴在完成其人生表演的任务后,不经意间带出新的人物。在老枪此系列中,各人物好似戏台中的角色,前一人物刚在幕落处悄然隐去,后一人物又于紧锣密鼓中粉墨登场。我想,把这一个又一个情节与人物比之谓项链上的珍珠似更确切,它们既各呈佳构,又共放异彩。
有趣的是,我在细读老枪市井文本的时候,有一个小小的发现。不管老枪是否有此构思,这里顺便提出来,有兴趣的读者不妨也琢磨品评一下。这个发现要先从乔邪子说起。按老枪所写,乔之疯邪,不管有多少版本,似乎都与情事有关。“不管她愿悥与否,人们总是喜欢戓者乐意将其归之于欠下****孽债一族。”如此,依人物性格或心理分析,乔因情而癫,最终因欲而亡,似有一定的因果关系。而乔为此遗下一子,何以竟然为邬哑巴所得?仍依人物的性格与心理分析,邬似乎天生就喜欢小孩,“甚至为此请他吃过爆栗子。但是,邬……既不肯花钱买醉,也不肯花钱买笑,却甘愿掏钱与别人家的小孩亲昵片刻,真是奇怪得紧!”如此,邬最终得子,亦有了一个很好的因果传承关系。接着,老枪在《邬哑巴》结尾处卖了一个关子,他以古典章回小说的方式发出一个疑问:“猎艳者到底是谁?此谜至今无解!”真的无解吗?喜读古典章回小说的人都知道,后面应有一句老掉牙的话,叫做“且听下回分解!”但事实上,当下一人物“余侉子”上场后,自始至终,却没有任何迹象表明,余与乔有任何瓜葛。如此,我要说到我的发现了:推想老枪打算写余侉子时,曾经是考虑过把余作为乔之猎艳者的。当写道,“别看余侉子生得粗如蛮牛,肤若黑炭,却喜与妇人交”时,已初见端倪。但后来发生了一件也算惊天动地的大事,使余成了救人的英雄。仍依性格与心理分析,余已不可能按老枪最初构想,去做一个黑色的“猎艳”者了。
概而言之,老枪的市井文本系列,有着丰富的市井意趣与古典情怀,其中有些段落提到平原小城时,虽貌似不经意地信笔写来,但其浓郁的生活气息,却扑面而来,其独有的市井风俗和生活习惯,形象生动,极有特色。限于篇幅,不多赘言。有一点必须说明的是,我对老枪的不少议论文字,稍有微词。作为小说而言,我不大赞成作者以隐性身份在文中直入情节或直接介入。在小说叙述文本中,对事件评价或议论过多,即作者观念性的用语过分地介入,会大大牺牲小说的艺术性和感染力。当然,总的看来,老枪市井文本中的那些导读似的,情节之外的,如画外音般的闲笔,自有其古朴之美与幽默之趣,有些地方非但没有冲淡小说的主题,反而有一种极好的升华故事作用。但毕竟,小说毕竟是小说,应以形象思维为主,作者不能因为得意于自己上帝一般的创想,或说不自觉地放纵自己的表现欲,而收不住笔。
以我对老枪的了解,他对传统小说自来情有独钟,却对现代小说观念与文本结构不甚认同。尤其所谓后现代小说,其对故事与情节的打散与消解,更让老枪大呼头疼。在许多次交流中,他常常提及要把家乡的传统文化作一个深入了解,并尝试以各种形式的文字诉诸笔端。此市井系列,我想,不过是他宏大计划中一个小小的开端而已。与喜爱他文字的朋友一起,我期待他更多的佳作问世。届时,相信老枪会有更多的惊喜送给我们。